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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来源:联洲 发布时间:2014-8-21 阅读次数:

  一、标题: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二、业务概述:

  纳税人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接收、处理及应用维护。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0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

  四、办理部门:

  暂时没有内容!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按年度报送的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天,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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