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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4-8-13 阅读次数:

  1.业务概述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纳税人,按照规定的一般认定程序办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一、必报资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三)《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二、选报资料:

  (一)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还需报送:记录当期开票信息的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防伪税控开具发票汇总表及明细表;

  (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还需报送: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

  (三)取得货物运输发票、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用于抵扣税款的纳税人还需报送:录有抵扣发票信息的电子信息、《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四)未实行税库银联网的纳税人还需报送:加盖开户银行“转讫”或“现金转讫”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五)发生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业务的纳税人还需报送: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加油站___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六)机动车生产企业还需报送:

  1、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

  2、按月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

  4、报送申报当期销售所有机动车辆的《代码清单》、

  5、每年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报送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及其电子信息;

  (七)机动车经销企业还需报送:

  1、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

  2、按月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

  (八)重点税源企业还需报送:重点税源企业报表

  (九)办理“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还需报送: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备查资料:

  (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二)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三)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四)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五)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六)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办事程序:

  一、审核、接收资料

  (一)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和资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二)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三)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四)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

  (五)确认税款是否入库(已实行“税银联网”或“税库银联网”的地区);

  (六)为增值税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办理防伪税控报税业务;

  (七)进行“一窗式”票表税比对;

  (八)“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异常的,按照规定处理;

  (九)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签章,为增值税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办理税控IC卡解锁处理。

  二、资料归档

  3.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

  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应在连续不超过12 个月经营期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所属申报期结束后的40个工作日内申请认定。

  4.流程

  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受理→税务机关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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