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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注册登记资料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4-8-14 阅读次数:

  事项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本涉税事项适用于单位纳税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

  条  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申请材料

  单位纳税人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设立税务登记申请》(ZG11DJ023)

  (2)附报资料

  a.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特定资料

  a.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供)

  b. 总机构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

  c.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

  d.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总机构提供,无分支机构的不需提供)

  e.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f.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提供)

  g.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

  h.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

  个体经营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设立税务登记申请》(ZG11DJ023)

  (2)附报资料

  a.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业主、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特定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

  程  序

  (1)税务登记岗受理审核

  a.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设立税务登记申请》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b. 通过国地税联合办证平台调取工商信息(工商户),录入纳税人的其它信息、扫描主表和附报资料条码;

  c.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办证、逾期办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已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如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税收违法行为处罚。

  如系统提示“已有相同名称的纳税人办理过税务登记,是否继续”时,应认真核对纳税人是否已办理过税务登记,询问纳税人在地税是否办理过及在CTAIS系统中查询(含注销状态纳税人),特别应注意检查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期限离当前时间较远的纳税人。如纳税人已办理过税务登记,只应为纳税人办理重新税务登记。

  d.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系统中存在非正常走逃记录的,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接受处理,同时列入信息监控范围;

  e. 与全国公民身份证核查系统进行外部信息比对,通过公民身份证核查系统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不符的,列入信息监控范围。(能够通过二代身份信息验证仪器当场验证其证件真伪的,不列入信息监控范围。)纳税人持护照等其他非居民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的,暂不进行身份信息比对。

  对于d、e属于信息监控范围的,税务登记岗应先受理其税务登记,按规定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并进行税种核定,暂不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同时,向纳税人开具《税务登记证件受理回执单》。对纳税人信息比对不一致,告知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 监控解除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为非正常户的应办理非正常户解除;对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信息因被盗用而列入非正常户信息监控范围的纳税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公安机关开具的报警回执报税务机关。凡提供公安机关报警回执的纳税人,可暂不办理非正常户解除。户口本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报警回执资料由税务登记岗做影像处理。

  (2)税务登记岗税种核定。系统根据纳税人资料,生成纳税人缴纳的税种、申报期限、纳税期限等,打印制作《税种核定通知书》,并发放纳税人。纯国税户核定税种包括属国税管辖的全部税种;纯地税户仅核定属地税管辖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管辖其他税种暂不核定;国地共管户核定税种包括属国税管辖的全部税种和属地税管辖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属地税管辖的其他税种暂不核定。

  (3) 税务登记岗核准、发放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设立税务登记申请》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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