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通知书
地税检通字[ ]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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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从 年 月 日 起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所属时期:
二、税务检查人员:
三、联系电话:
届时请将纳税资料准备齐全,接受检查,如你(单位)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接受检查或者需要检查人员回避,请在接到本通知三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