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件:
公司解散且依法成立了清算组。
申请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申请表格:
(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申请受理机关:
在其住所所在地辖区分局办理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程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二、审核材料;三、核准备案;四、发给《备案通知书》。
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无。
法律效力:
便于公司登记机关掌握公司的全面情况,有利于对公司进行监督。
收费:
不收费。
网上受理:
http://app.szaic.gov.cn/gsinfo/slzt.aspx
状态查询:
http://app.szaic.gov.cn/wermis2.webui/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