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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成员备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8-12 阅读次数:

事项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件:

公司解散且依法成立了清算组。

申请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申请表格:

(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申请受理机关:


在其住所所在地辖区分局办理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程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二、审核材料;三、核准备案;四、发给《备案通知书》。

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无。

法律效力:

便于公司登记机关掌握公司的全面情况,有利于对公司进行监督。

收费:

不收费。

网上受理:

http://app.szaic.gov.cn/gsinfo/slzt.aspx

状态查询:


http://app.szaic.gov.cn/wermis2.webui/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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