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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圳样本”——深圳地税深入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实践

来源:联洲 发布时间:2018-01-14 阅读次数:
  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积极开展税收管理现代化实践,涌现出一批批改革创新成果。作为改革前沿的深圳贡献了哪些经验?   深圳答卷:2016年底,中编办在深圳地税举办全国大城市编办主任会议现场会,肯定该局改革“实现了真正的‘放管服’”。   近年来,深圳纳税人纷纷发现,过去与他们面对面联系、固定管理他们的管理员“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系列互联网办税和咨询入口。   全国示范项目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领先全国的微信缴税、一键申报、跨境电子缴税、税信通……   为做好各项改革工作,深圳地税发扬“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在已经持续改革多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中央要求加大创新力度,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并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   “互联网+”税务:充分降低遵从成本   深圳地税坚持将征管信息化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构建“互联网+”服务体系,提升征纳双方的改革获得感。   通过持续开展税收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引入移动互联网技术,深圳地税的在线服务已率先迈入“移动互联网3.0时代”,服务方式从为纳税人单向提供网页式信息,升级为双向交互信息的电子税务局式服务,并进一步深化为利用第三方平台和数据的共享式服务,在全国首创移动缴税、微信缴税、个税一键申报、跨境电子支票缴税等多项服务,受到纳税人的“点赞”。   当前,深圳地税网上办税业务量占比达91%,纳税人户均上门办税次数从2010年的6.4次下降到目前的1.6次,新办商事登记主体“一次不用跑”即可网上办税,服务大厅办税提速50%。   “营改增”之后,地税征管和服务的主要对象逐渐向自然人转移。为此,该局率先在全国开发上线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并先后推出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PC端和微信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是“互联网+”的平台思维在税收领域生动体现,通过便利友好的平台,“网聚”人气,解决以往自然人纳税人信息难采集、办税便利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基本涵盖了纳税人的所有业务。深圳市地税局税务二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解决纳税人的难点、痛点问题是我们不断推陈出新的出发点。”   以往开户和打印纳税证明都需要去办税大厅,既耽误纳税人时间,也增加了大厅业务量、影响办税效率。深圳地税依托银行认证信息实现了自然人网络实名认证开户,纳税人开户只需在线办理。同时,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足不出户”便可以自助查询涉税信息、缴纳车船税、开具打印完税证明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2017年,纳税人开具纳税证明51.8万份,其中,网上自助开具率达到97.5%。   该局还紧跟移动互联网时代节奏,在微信“城市服务”栏目开设年所得12万元个税申报功能。纳税人输入身份证登录后,系统自动带出相关数据,纳税人点击确认便可“一键”完成申报,再也不用为填表格而烦心了。据统计,有92%的纳税人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微信等网络渠道进行申报,其中通过微信申报占比约50%。   2017年9月,深圳地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获评全国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示范项目。   2018年1月,深圳地税上线“税信通”平台,并与招商银行对接。自然人只要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信用记录良好,通过深圳地税“税信通”平台授权招商银行查询自己的涉税信息后,就可以向招商银行提出线上融资申请,40秒内可获取额度,最快60秒即能成功申请到最高30万元的个人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全自动、全天候的在线贷款模式非常方便、快捷,开创了针对自然人以“税”促“贷”、以“信”换“贷”的融资新模式,为诚信纳税人融资提供了更好的选择。   “放管服”结合: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深圳地税将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内在要求,贯穿在征管体制改革全过程,并依托新理念、新技术探索真正实现“放管服”结合。   “信任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是改革的基本理念。传统行政管理理念容易造成征纳双方关系错位——“税务人员是管理者,纳税人是被管理者,管理者至上”,使纳税人的权利和责任主体地位被忽视。由于征纳双方权责不清,税务部门习惯包揽应由纳税人承担的如实申报责任,通过“审”“批”“核”“查”方式减少执法风险,为方便管理而限制纳税人权利,导致简政放权“放”不下去、“玻璃门”难以打破。深圳地税以“刀刃向内”的决心自我革命,深度梳理权与“事”,使征纳权责区分清晰,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扭转了长期以来错位的“权力观”,推动税务人员从“管理者”变成“服务者”,为纳税人遵从税法提供必要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在理顺权责的基础上,以“是否涉及纳税人税收利益、是否由税务人员进行主观判断和审批”为标准,划分权力事项与非权力事项,对权力事项强化监管,对非权力事项则应用信息化提升办理效率。在工作标准中明确“做到哪一步”视为尽责,使“无限”管理责任回归为法定有限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了放权的障碍。   打破“枷锁”后,深圳地税在全国率先探索“先办后审”,实现228项税收优惠“即报即享”,其中177项无须报送资料;166个涉税业务从后台前置到大厅受理办结。转变税收优惠落实方式,从被动“等纳税人上门”变为主动“送政策上门”,通过大数据筛选“应享未享”的纳税人,对基层落实税收优惠情况实施考核,确保“应享尽享”。   在放权的同时,运用风险管理“管”到位。对放权事项设立38项监控指标,开展“体检式”扫描,及时提醒纳税人,强化后续风险管理,既避免选择性执法,也避免管理不到位造成漏洞;对权力运行节点设置109个廉政风险指标,在基层试点廉政风险大数据防控,消除“人情税”“关系税”弊端。   国地税深度合作:融合整合聚合带来“获得感”   深圳地税携手国税部门,聚焦制度建设,建立联席会议、绩效推进、联合发文等7项制度,将合作事项细分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双方在“资源共享、品牌共建、平台共融”上精准发力,推出一批广受认可的合作项目,实现纳税人办税提效减负,国地税优势叠加效应显著。   地税管辖的附加税等税种大都依靠增值税或营业税收入来确认,而这两个税种的收入又主要通过发票的使用情况来监控。全面营改增后,地税将不再直接获取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对其税源监测带来一定困难。   深圳国地税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数据通道建设并顺利实现信息交换,通过将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传递给地税,使得地税可以精确掌握其税种的计税依据或者作为应税收入的参考,极大地方便了地税的税源管控,实现了“一张票、跨两个局、管数个税”的目的。   除发票信息外,双方还通过信息通道进行其他方面的信息共享。国税局向地税局提供数据共涉及12个业务域891张数据表,地税局向国税局提供数据共涉及10个业务域700张数据表,数据交换总量约24.5亿条。   推进联合办税、提升纳税服务也是双方合作的工作重点。2017年9月8日,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启动仪式在前海举行。深圳地税局联合国税局利用新兴的互联网技术,整合了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和深圳地税电子税务局,建成国地税一体化电子税务局,在全国率先打造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税收现代化纳税服务“新标杆”。这也是深圳国地税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复制推广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   深圳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蒙多介绍,电子税务局具有域名共享、身份互认、业务互通、标准统一、国地联办、一网通办六大亮点。由于国税、地税的业务范围不同,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以往需要登录不同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存在费力、费事、费时等情况。   2017年7月,深圳国地税联合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进一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办税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被冒用身份领取发票等各类涉税风险,促进全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   为方便纳税人,实名认证聚焦于线上认证渠道,微信平台、电子税务局、APP三大平台同步上线实名认证功能。纳税人轻松打开动动手指,便可快捷地办理实名认证。   此外,深圳国地税还在联合共建办税大厅、委托代征、信用评定、银税互动、税务稽查、培训辅导、干部交流等共51个事项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全面覆盖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人事党建等领域,真正实现了国地税常态化联合与协同。   数据化管事:与国际接轨的税收管理模式   2017年5月1日,深圳市地税局正式在全市13个征收局全面实施数据化管事模式改革。这标志着深圳地税管事模式改革从之前的试点探索进入到成熟统一的新阶段,在全国税务系统实行多年的管理员划片“管户”模式被与国际接轨的“数据化管事”模式彻底取代。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放管服”改革举措中,“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列入其中,深圳又一次走在了全国之前。   在“管户”模式下,一个管理员几乎负责自己控管的纳税人的所有事项。随着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新办商事主体数量大幅增长,基层税务部门“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加剧,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数不断攀升,“保姆式”的管理让基层税收管理人员处于疲于应付状态,很难对税源管深管透。   “有的管理员的管户数高达三千多户,难免力不从心。”蛇口地税局一位负责人指着征管部门分工表说。   深圳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钱勇表示:“数据化管事模式改革,就是要取消管理员制度,摒弃保姆式管理与服务理念,化解传统管户模式下管理员承担无限责任的执法风险和权力过于集中的廉政风险,把税务部门的职责事项理清晰,对本应属于纳税人的权利和责任‘还权还责’,对税务部门的职责事项则通过大数据风险管理来履职尽责。”   经过近几年基层的反复实践与艰辛探索,深圳地税将笼统的“管户”职责,梳理为130个税收管理事项,逐一明确其操作内容、产出物、流程和标准四个基本要素。通过再造管理事项流程,最大限度地对各类事项进行数据化改造,纳入信息化管理流程之中。测算3000多万条工作数据,因事设岗、因岗配人,科学合理地调整机构、编制、人员,建立与事项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架构。   在数据化管事模式下,深圳地税以“是否涉及纳税人税收利益、是否由税务人员进行主观判断和审批”为标准,清晰划分权力事项和非权力事项,使管理事项中的廉政风险点清晰起来,便于设置廉政防控措施。对于体现权力的事项,在工作流程上分解和制约权力,在信息系统中实现各环节留痕,有效防控了廉政风险。   与之相适应,深圳地税在征管机制和方式上,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改变了“全面撒网、平均用力”的做法,将征管资源优先应用于纳税人偷漏税风险高的领域,年均排查风险疑点18万户次,风险管理成为税收管理核心,“无风险不打扰、有风险就排查”的新型税企关系业已形成。   改革后,纳税人办事不用再找管理员了,涉税事项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税务局、微信税务局等互联网平台可以便捷地办理;即使是上门办理的业务,也只需要在前台提交,税务部门通过后台流转处理。纳税人与管理员由以前的“面对面”变成了“背靠背”,不少纳税人开玩笑地说“管理员不见了”。   “管户”到“管事”的改变,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税收管理革命。这场改革改变了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固定管户”“承包式”的传统的管理模式,使税收管理走上了依托信息系统、依托大数据分析,具有信息管税特征的新型税收管理现代化之路,在税源管理、纳税服务和廉政建设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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